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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批建设16家省重点实验室
来源:仪器信息网        2023-01-04 11:03:32        阅读: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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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批准建设山东省新一代半导体技术与系统等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通知事项如下:

一、请组织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认真制定《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明确具体措施、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违约责任;于2023年3月22日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填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二、各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加大各类创新资源投入,为省重点实验室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省重点实验室筹建期为3年;筹建期间可以“山东省xxx重点实验室(筹)”名义开展工作;筹建期满,省科技厅将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认定为省重点实验室。根据《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72号),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组织等单独或联合组建,分为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三类。其中,申请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一般应为已开放运行2年以上的部门或市级重点实验室,并满足:

(一)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要求;

(二)具有高水平科研队伍,研究水平在本领域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较强的引领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在凝聚学科优势、汇集科技资源和对外开放交流等方面能力突出;

(四)依托单位、主管部门重视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提供自主创新研究、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维护和开放运行等必须的资源条件。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条件由省科技厅与相关市参照上述条件共同商定。

新批建设的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名单(共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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