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8日,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支队对无为市人民医院安装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二季度废水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由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经调阅视频监控录像、询问当事人,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样人员未对医院废水总排口采样、未对水质自动设备开展比对监测,出具报告中的检测数据系凭空编造。
查处情况
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向该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机构停业整顿,分别处以罚款11.5万元、5.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