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烟台市宝利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因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被处以罚款三万元。
文号“龙市监计处字﹝2022﹞4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烟台市宝利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因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其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烟台市宝利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三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8月12日。
据启信宝APP显示,烟台市宝利通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道恩集团公司对面,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