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内蒙古北方中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
2022年第50号
因内蒙古北方中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鸿茂食品检测有限公司、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乌兰察布市节能中心、鄂尔多斯市兴誉建设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机构提出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申请,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三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三)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内蒙古北方中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鸿茂食品检测有限公司、赤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乌兰察布市节能中心、鄂尔多斯市兴誉建设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