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篡改检测数据、出具不实检测报告被重罚。具体处罚详情如下:
从“信用中国(山东)”官网获悉,文号为烟市监处罚﹝2022﹞2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篡改样品接收日期、检验检测原始数据和存档报告大量缺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47872.64元,罚款60000元。
2022年5月7日,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山东天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的行政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