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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优航环保科技公司伪造检验检测报告合计被处罚6万元
来源:中国网        2021-11-26 09:28:07        阅读: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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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初,有媒体反映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当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网络交易平台冒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伪造或者变造检验检测报告案件13起,查处虚假广告宣传案件14起、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4起。

       而为了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释放严管信号、震慑违法行为,11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布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7起典型案例。

       其中,南京优航环保科技公司因伪造检验检测报告、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合计被处罚6万元。

       根据2021年9月9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宁市监处罚〔2021〕B061号),经查,南京优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2020年11月18日注册成立的,主要业务包括室内空气污染处理等。但该公司从成立至案发,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2021年6月,南京优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了南京优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锁金村店)美团网店铺,宣传推销甲醛检测、CMA检测等服务吗,并在推销“甲醛检测”服务时,通过“刷单”的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共90次。

       2021年6月11日南京优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了伪造的的资质认定证书。2021年7月12日南京优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另一客户出具了标注有伪造编号的CMA资质认定标志的检验报告。

       针对该公司在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针对该公司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向委托人出具标注CMA资质认定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行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

       针对该公司伪造CMA资质认定证书行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2万元。

       上述罚款共计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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