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各会员单位、各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团体标准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赋予法律地位的标准类别,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10月10日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团体标准已成为国家认可、国家提倡的新型国家标准体系重要发展形式。
为推进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领域的团体标准工作,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和全国科技平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6)的指导下,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 [2019] 1号)等有关规定,中关村国基条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拟筹建中关村国基条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团体标委会”)。
现公开征集团体标委会委员人选,请相关单位酌情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科技平台建设、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科技资源产业化新业态等方面,涉及科研设施与仪器、科学数据、野外科学观测台站、生物种质、科研试剂、实验材料等有关领域,推动一批团体标准的研制与发布。现面向联盟成员、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职责
团体标委会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审查科技资源相关的团体标准,负责联盟团体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开展标准化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团体标委会委员应能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三、委员条件
1、应为联盟成员单位或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依托单位等的正式人员,自愿参加联盟标准制修订工作,并经其所在单位同意推荐。1个国家平台可推荐1名委员,其他单位最多出1名委员;
2、本领域专家或技术骨干,熟悉本专业的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在社会上没有不良反映;
3、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团体标委会组织和推荐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4、具有3年以上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如知名度较高和丰富的标准化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中关村国基条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委员人选申请表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请将上述材料于2021年12月4日前一并邮寄至联盟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新主楼G620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Word版,以“国基条件团体标委会-单位名称+委员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秘书处联系人邮箱(邮箱:caijy@escience.gov.cn)。
3、联盟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对申报单位及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委员建议名单,形成首届中关村国基条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联盟理事会审批。
联系人:肖小平(电话:13439479151)
《关于征集中关村国基条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原文及《中关村国基条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联盟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
中关村国基条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联盟秘书处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代章)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