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证书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深圳市发记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36家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证书已过期的从过期之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
被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