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结合自治区农牧业领域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比较优势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建、重组的申请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公布通过重组的农牧业领域第二批8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
今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了遴选出的能源、农牧业领域第一批20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截至目前,通过重组的农牧业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共28家。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内科发〔2022〕34号)要求,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需具有具有高水平的学科或行业带头人,固定人员在25人以上;具备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良好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实验条件,科研仪器总值在1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