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8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调阅视频监控发现,2022年9月15日,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4名采样人员为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烟气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监测从当日上午9时16分持续到11时36分,但出具的对比监测报告中,却出现了11时36分以后至当日下午15时28分的监测数据。2022年11月16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对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采样人员调查询问证实,4名采样人员于2022年9月15日11时36分停止监测,共采集2组有效数据,不满足比对监测频次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一天9次;粉尘、温度、流速、湿度应一天5次;含氧量应一天9次),为弥补数据不足,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采样人员根据2022年9月15日上午采集的数据伪造了下午的监测数据,出具虚假合格的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
【查处情况】
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之规定。
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计算核定,2023年3月20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处十四万元罚款;对安徽爱迪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雪飞处四万四千八百元罚款。
【案件启示】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未依法依规开展现场采样,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合格的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严重影响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干扰生态环境正常执法,性质极其恶劣。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精准发现问题,依法固定违法证据,严厉打击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促进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强化守法意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检测数据质量,维护正常的环境检测市场,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