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公布了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其中指出将对于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督察,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五项抽查计划中,《2023年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和《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都有涉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内容。
本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由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要求自行抽取,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抽查内容
1、医学检验实验室资质管理情况。是否取得资质并按要求开展校验;是否进行医学检验诊疗科目登记。
2、技术人员管理情况。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情况;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及流程是否规范,检测能力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
3、仪器设备场所管理情况。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检测试剂采购渠道和质量是否合格。
4、质量控制管理情况。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是否按要求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已参加室间质量评价的是否连续两次以上结果合格,或经整改后结果是否合格。
5、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