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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共享,国家在行动丨两部委发布2021科研仪器共享考核通知
来源:无忧快测        2021-05-12 11:13:49        阅读: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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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和经济形态,受到人们的追捧,各种共享产品层出不穷。在“共享经济”的大背景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也成为时下关注的热点。

       近日,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0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通知全文见文末)

       为什么要仪器共享?

       大型科学仪器是支撑科研的基础条件、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助推器。但随着科研仪器设备的逐年增多,仪器设备利用率低下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可以让仪器所有者避免了资源闲置浪费,而共享的另一方在进行科学创新时,无需购置昂贵的科研仪器和聘用管理人员,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实现了科研资源的充分利用。

       互联网时代,科研资源比过去有了更多共享利用的可能性。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已经在路上了。

       专业的仪器共享平台——无忧快测

       共享经济,实质上就是把利用不充分的闲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2016年正式上线的无忧快测平台,始终致力于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向全社会开放共享的发展,解决科研资源闲置浪费问题。

       好的共享模式可以帮助一个行业迈入良性的发展,我们不“生产”资源,我们只为科研资源的提供者和需求方搭建一座桥梁,让他们找到彼此。

       无忧快测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市场化运营,开通了一条连接供需双方的对接渠道,为工作不饱和的仪器设备搭建一个展示的平台,通过简单的流程操作即可将仪器的相关信息注册到平台上,然后等待需求者搜索下单,将“沉睡”中的仪器唤醒,让这些重要的科研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有需求不能满足、有资源又不开放”的问题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与此同时,无忧快测平台无需缴纳押金,您只需要花费一点点时间注册成为会员,上传您的仪器或服务的相关资料,就可以借助平台获得海量虚拟实验室管理员作为销售员进行市场推广、提升业绩。

       服务提供方可以通过自主定价的方式决定自己的成本和最终收益,在促成交易之前无需支付平台和虚拟实验室管理员任何费用,减少您的后顾之忧。

       更多关于会员注册、仪器信息发布等问题可点击链接查看→《无忧快测使用指南》

 

如对平台有任何问题

可以按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TEL:400-058-9868

Email:service@51kuaice.com

我们期待您的垂询!
 

通知全文:

科技部 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国科办基〔2021〕63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1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0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19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11家单位已完成整改(1年),参加本年度考核。2020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9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评价考核内容

       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

       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 参评单位要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的要求,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交主管部门汇总。

       3. 请参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部门审核过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中路3号,邮政编码:100038)。

       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平台中心业务咨询联系人:岳琦、王晋

       联系电话:010-58881464、58881465

       基础司业务咨询联系人:金国胜

       联系电话:010-58881511

       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联系人:孙力强、刘瑞

       咨询电话:010-82319708、82338083

       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一、运行使用情况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二、共享服务成效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需提供服务收入记录清单),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

三、组织管理情况

       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需提供大型科研仪器资产清单),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来源丨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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